广东省昆虫研究所物业租赁公开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2014-12-26

  广东省昆虫研究所拟对以下物业租赁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承租者前来报价投标。

  一、物业地址:

 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05号大院19栋201房。

  二、租赁期限:租赁期限为二年。

  三、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

  1、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单位营业执照(2013年已年检)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委托投标的须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;

  2、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四、招标具体情况:见招标文件。

  五、资料收齐后,经我所房屋租赁管理小组资格审验后,再另行通知投标单位或个人。

  六、投标报名时间、地址:

  1、报名时间:2015年01月04日至2015年01月09日,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5:00—17:00。

  2、报名地址:广州市新港西路105号大院行政楼108、112、113、115室。

  联系人:

  108室李长江先生:34495077

  112室蓝先生:84183704

  113室余先生:84190803

  115室马先生:84193993

  详情请参阅以下招标说明。

广东省昆虫研究所

2014年12月25日

  一、物业地址、建筑面积、标底价、租赁期限及租金:

  1、广州市海珠区105号大院105号19幢201房。

  2、建筑面积约58.08平方米,标底价3194元/月(55元/㎡)。租金每年递增5%。

  3、租赁期限为贰年(2015年02月01日至2017年01月30日),如甲方因基建项目或科研开发等业务需要,需收回乙方租用的房子时,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交出房屋,如拖延交房,按租金3倍的标准计收,但甲方必须在正式交房日期前陆拾天书面通知乙方;如乙方因业务扩展需要搬迁时,乙方需提前陆拾天书面通知甲方。解约方无须给对方作任何经济补偿。

  二、投标者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,详细说明租赁期间的房屋用途、装修方案、经营方案等。否则其报价无效,并不能再次参与本次投标。

  三、物业的房屋使用性质:除餐饮、仓库、与我所各公司有关联的行业及国家禁止的行业外。

  四、投标者如中标后,应自行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证件。如经营途中被查处无证经营,一切责任由承租者承担。

  五、承租期内,承租者自行负责水电、管理、垃圾、治安等费用。

  六、投标前,投标者须向我所财务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(¥7000元)。中标者,该投标保证金即转为租赁保证金;未中标者,七个工作日内我所将投标保证金(本金)退还投标者。中标后退出本承租物业的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该物业将重新组织投标。

  七、评标原则上以投标价高、综合实力强、信誉好等因素。若出现无人参与投标或无人中标的情况,则我所将招标物业的经营权收回另行处理。

  八、合同签订时间: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,五个工作日内中标者凭中标通知书与我所签订租赁合同,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投标者放弃承租权,我所将重新组织投标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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